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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SIS 展示
李宗荣:国内外信息科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25年6月17日讲座文稿缩写
国内外信息科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25年6月17日讲座文稿缩写
李 宗 荣
武汉市华光信息科学研究院
摘 要:首先,指出回顾信息科学的发展,有利于把握当下、展望未来。信息科学的发展过程:“0 → ﹣1 → 0 → ﹢1”。美欧建立精神科学与统一信息理论的努力没有成功,其信息科学是“0”。钟义信错把广义信息论“充当”信息科学宣传,误导研究者,信息科学的过程是 “0 →﹣1”。破除钟义信“广义信息论”的误导,为信息科学大厦的建立清理地基,成为“﹣1 → 0”。发现信息科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成为“0 → ﹢1”。信息科学的未来:美西方学者言必称中国。
关键字: 信息科学,回顾与展望,钟义信,广义信息论,冒充信息科学
第一作者简介
李宗荣,男,湖北省荆门人;1947年1月生;湖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退休教授,武汉市华光信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64-1970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数学系,2002年考入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攻读哲学博士学位,2007年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哲学系做博士后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卫生部、湖北省的科学研究项目;出版《医学计算机基础》、《信息心理学背景、精要及应用》、《理论信息学概论》等著作;发表论文一百篇。
1、回顾信息科学的发展,有利于把握当下、展望未来
一位不大了解“科学史”与“哲学史”的专家说:如果读了博士,那么就没有DeepSeek和转手绢机器人了。但是,在科学史与哲学史上,凡是做出杰出贡献,建立“里程碑”的人,不仅有个人的学术积累,而且需要大学、民族文化的沉淀。
2025年6月5日,李宗荣作过一个讲座,题目是“实现 0→1 的突破,迎接信息科学时代”,其汇报发言1.5小时。在随后的讨论中,钟义信的追随者委婉地提出:所谓“0→1”的突破,属于夸张。李宗荣开始反思:过去几十年是简单的“0→1”?
这里,李宗荣汇报:可能改成“0 → ﹣1 → 0 → ﹢1”,更加符合国际信息科学所走过的历程;它“从无到有”,但走偏方向;得到纠正后,进入正轨。回顾历史,有利于把握现在,走向未来。回顾纠正钟义信广义信息论的误导,走向正道,发现信息科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是本次讲座的重点。
2025年6月16日,李宗荣去华中大哲学院归还一本老外写的伦理学著作,其中引用了马克思的论述。当李宗荣向舒年春老师汇报近期的学术活动时,他提出的建议,让李宗荣茅塞顿开。舒老师说:应当将你(李宗荣)所联系的朋友组织起来,在你们的学术圈里交流与讨论,尽可能达成共识,然后才能用学术共同体的“信息科学范式”,引领相关的学科走上在理论上“信息化”的道路。他明确地提出了信息科学共同体带领其他学科前进的历史责任。
2、信息科学历史过程的四个阶段
北京邮电大学钟义信则称呼“广义信息论”为“信息科学”,出版《信息科学原理》。信息科学的历史,就从此开始了。
李宗荣反复思考,感觉到,必须探究“信息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讨论:
(1)“信息科学”仅仅只是一个概念而已。如果没有相应的知识体系,那么信息科学为“0”。在国外,“精神科学”和“统一信息理论”(UTI)都没有建立起来。
(2)在中国,“信息科学”被钟义信的“广义信息论”而冒名顶替,严重误导研究者,他的路走歪了,成为“0 → –1”。
(3)闫学杉的“唯物主义信息科学”本身是矛盾术语,没有建立起来;既没有阻止广义信息论误导,也没有产生实际的影响和作用。在信息科学史上可以不计。
(4)在批评钟义信广义信息论冒充信息科学的误导中,批评所谓的“全信息理论”和“本体论定义”,为发现信息科学概念、原理与方法,清理地基,打扫道路,成为“–1 → 0”。
(5)系统性地发现、提出与论证信息科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建立信息科学知识体系的框架结构、进行关于该框架的门捷列夫式“填充”,以及证明信息科学的基础理论具有在一切信息学科中的“普遍适用性”,这个时候的信息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成为了“0 → 1”。
3、钟义信用广义信息论欺骗和误导研究者,其过程是“0 →﹣1”
我们看到,钟义信的《信息科学原理》出了1-5版。64万字精简为33万字,出版《信息科学教程》。但是钟义信主办、主持的“信息科学峰会”改名为“信息峰会”,“科学”被删除。钟义信关于“信息科学范式转变”的大会主题报告,改为“人工智能范式转变”,“信息科学”被删除。这等于钟义信宣布:他手里没有“信息科学”,他不知道什么是信息科学。
《信息科学原理》的第三版 [1] 《信息科学教程》第一版 [2]
3.1 钟义信主张:“广义信息论 = 信息科学”
钟义信的《信息科学原理》(简称《原理》)主张:“广义信息论 = 信息科学”。在《信息科学原理》第三版(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18页上,钟义信说:
钟义信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信息的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通信工程的领域;经典的Shannon理论已经不能很好地概括和回答现实世界提出的种种信息问题。” 他接着说:“这时,我们开始意识到:新的时代需要新的信息理论。当时我们把它叫做广义信息论,也叫信息科学。”
3.2 什么是“广义信息论”?
香农在《通信的数学原理》中说:“通信的基本问题就是在一个地方复现在另一个地方选定的消息,这一复现可能是准确的,也可能是近似的。这些消息通常有特定的含义;也就是说,它们会根据某一系统,与特定的物理或概念实体关联在一起。通信的语义与工程问题无关。”
因为“通信工程”无视“消息”的“含义”,它可以是纯粹的“物理”过程,当然可以使用数量化的、公式化的数学方法。所谓“广义信息论”就是推广香农关于通信工程的数学理论,用来解决通信工程之外的信息“识别”、“组织”、“决策”、“控制”等。如果我们无视信息的“含义”,就根本不能对信息进行识别、决策和控制。显然,照搬香农的“数学理论”,用来解决通信工程以外的信息问题,根本没有可能。钟义信广义信息论的目标很好,但方法错,不能成功。
3.3 什么是“信息科学”?
“科学”是“发现”,“技术”是“发明”。信息科学的目标是发现信息的本质、信息现象的规律,信息过程的方法,即揭示普遍适用于全部信息相关领域的概念、原理与方法。
然而,钟义信《信息科学原理》定义的信息概念是错误的,提出的信息科学“辅人律”等也适合自然科学、没有信息现象的特殊性,借用香农的数学理论作为信息科学方法则完全错误。钟义信试图用《广义信息论原理》冒充《信息科学原理》不可能成功,也没有成功;作者自己都放弃了。所以:“广义信息论” ≠ “信息科学”。
4、 钟义信“提出和建立”所谓的“全信息”概念,涉嫌抄袭与剽窃。
4.1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抄袭(剽窃)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抄袭(剽窃)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且未标明出处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判定抄袭:即被控方有机会接触原作,且两者表达方式存在实质性相似(如文字重复率超过合理范围)。
抄袭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直接抄袭:逐字复制他人成果而不加引注。
(2)拼接式抄袭:组合多篇文献内容伪装原创。
(3)观点剽窃:未经标注使用他人独创性理论框架。
(4)数据造假:篡改或伪造研究数据。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的具体标准包括:比较作品发表的时间顺序,确定是否存在先后关系;评估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是否存在接触他人作品的客观条件;以及比较作品的主要特征,看其是否实质性相同或相似。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剽窃行为的法律责任,为著作权人提供了法律保障。抄袭行为直接侵犯了原作者的复制权和署名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例如,某高校教授因抄袭他人论文被原作者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该教授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4.2 钟义信所谓提出和建立“全信息”理论,是抄袭,是违法行为
在钟义信《原理》第三版的“‘后记’的后记”中,他说:从《信息科学原理》问世到现在,……,第一版本的主要特色,在于提出和建立了“全信息理论”, ……,从而成为了国内外唯一的一部系统阐明信息科学基本理论的学术专著。
钟义信所谓的“全信息理论”,就是指“信息的统一 = 语法信息 + 语义信息 + 语用信息”。在法律上,抄袭与剽窃被视为同质侵权的违法行为,且其英文表达均为plagiarize。
Warren Weaver认为,可以按照以下的思路对信息进行三方面的分析:
(1) 香农理论所处理的关于信息量化的技术问题;(工程技术量化,没说其他的量化!)
(2) 与意义和真理有关的语义问题;和
(3) 他称之为“有影响力”的问题,涉及信息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和有效性。
对应(1)、(2)、(3),《原理》作者提出信息的“语法”、“语义”和“语用”。
4.3 钟义信没有懂得基本概念 “语义学”、“语用学”,望文生义导致根本错误
语义学和语用学都是语言学的重要分支。语义学关注语言符号的固定含义,而语用学关注语言符号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换言之,语义学从语言结构角度出发,研究语言符号的固定含义,而语用学从语言使用者角度出发,研究语言符号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共同点是:两者都研究语言的意义。
因为“语用”也是“语义”,所以“全信息=语法+语义+语用”,钟义信等于说:
“全信息” =“语法”+“语义1”+“语义2”。
于是,就有“全信息” =“语法”+“语义”。由于钟义信望文生义地理解:“语用=语言的用途”,错把“语用”作为语言的“效用”来使用。这样,钟义信的“全信息”本身,按照他自己的要求,就不是“完全”的信息,而是“残缺”的信息。他自己自相矛盾。
5、关于钟义信的信息本体论、认识论“定义”中的错误
《原理》的作者钟义信不知道“语用”也是“语义” ,杜撰了“语法、语义、语用” ;然后,不知道“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的含义,杜撰出 “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价值论信息”。同“语用信息”一样,钟义信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他可能以为,考察信息的“语法”、“语义”、“语用”,在“科学”上是“全信息”了;然后,再加进在“哲学”上的“全信息”;如此,就能万无一失。
实际上,西方哲学中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是对于如下三个基本问题的回答:
(1)如何区别“现象”与“实在”;(2)如何区别“意见”与“真理”;(3)如何区别“事实”与“价值”。换言之,哲学所提出、理解和回答的三个基本问题是:(1)什么是“实在”;(2)什么是“真理”;(3)什么是“价值”?
《原理》作者钟义信把“信息”一分为三:本体论的,认识论的,价值论的。那么他的“分类”的“依据”或者“标准”是什么?还有,如果钟义信给出了“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价值论信息”的“定义”,就等于他给出了“信息”的“定义”了吗?
概念有“属”和“种”的区分,仅仅给出“种概念”的定义,显然不等于给出了“属概念”的定义。或者,我们可以称它们为,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假设我们认为:水果=苹果+香蕉+西瓜。那么,定义了“苹果”、“香蕉”和“西瓜”,并不等于定义了“水果”。这样,《原理》作者钟义信关于信息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定义”的错误可以归纳为:(1)没有给出恰当的合理的“分类标准”,就开始给“种概念”下定义了;(2)以为给种概念下了定义,就等于定义了它们的“属概念”。
6、放弃钟义信语法语义语用和本体认识的信息定义,才可能建立信息科学
我们认为,放弃钟义信所谓语法、语义、语用,以及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的“全信息”定义,才有可能真正抓住信息存在的本质属性,揭示信息现象的主要规律,找出信息过程的基本方法,建立信息科学。
由于《原理》作者钟义信的学术地位,以及他在北京邮电大学曾经的行政地位,他的“语法、语义、语用”,曾经误导了已经过世的苗东升等学术大家。在读了《语义学》著作之后,李宗荣才知道“语用”的望文生义的错误。在反复阅读西方英文版哲学教材之后,李宗荣才认识到关于将信息分类为“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三种的荒唐。仅仅在排除钟义信《原理》的错误导向之后,才开始了建立信息科学的正确道路。
钟义信广义信息论概念、原理与方法,本身错误,它们根本不是信息科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钟义信广义信息论冒充信息科学,用它的概念、原理与方法,误导信息科学研究者。为了建立真正的信息科学,必须揭露钟义信的“冒牌”的信息科学,做清理地基的工作。换言之,信息科学必须实现“﹣1 → 0”。
7、信息科学的发展进入到关键节点
按照钟义信“广义信息论”冒充“信息科学”出版的《信息科学原理》的思路建立和发展信息科学,已经被作者自己证明是失败的了。
在2023年8月北京信息峰会之后公布的百度专栏中“国际信息研究学会”称“以推动信息科学研究为核心目标”,但是“学术活动覆盖信息哲学、智能科学、信息经济等跨学科领域”,其中“信息科学”被删除了。
现在“信息科学”成为一种名义上的“虚在”;我们必须坚持信息实在论,建立起“实在”的信息科学。人类信息科学史进入到发展的节点。
信息科学的任务时发现:(1)信息的本质;(2)信息现象独有的规律;(3)信息过程中独有的方法。我们每一天都看到、听到了信息技术的“超越”、“突破”、“革命”,却很少有信息科学的超越、突破与革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信息技术提供产品和服务,直接赚钱;而信息科学贴本,却没人吆喝。
我们呼吁:调整研究者的“价值追求”到“信息科学”。我们提出的信息科学概念、原理与方法,信息科学的知识体系的结构以及门捷列夫式的填充,在美西方没有,属于中国学者完成的“0 → ﹢1”的突破 [3]。如果我们能够组织起来,建立一个信息科学的“学术共同体”,经过共同的研究和讨论,那么就可能达成学术共同体共识的“学术规范”,就为人类科学史的发展做出了中国学者的突出贡献,树立了一块里程碑。
可以设想:“信息实在论”的中华之光在全世界星火燎原之后,如果发展与自然科学并肩而立的信息科学,推出智能科学,建立关于“信息”的哲学,推出领跑全球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就像“华为”正在做的那样,人类未来的某个时候,在美国与西方,必然有学者“言必称中国”。如果大家的价值选择是“信息科学”,那么我们共同努力,实现目标,在人类科学史、哲学史、思想史上,留下“我们来过”的记载。
9、参考文献
[1] 钟义信. 信息科学原理(第三版).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2年.
[2] 钟义信,周延泉,李蕾. 信息科学教程.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年.
[3] 李宗荣. 《信息科学:概念、原理与方法》的内容和体系. 文学与人生,2022年第34期.